很高兴,您提出这个问题!
笔者也在天天思考这个问题。我碰到这样的情况,我的一个法律顾问单位在刚委托我们的时候,他们诉讼缠身,到了不得不请律师应诉的时候,
后来他们综合考虑以后还是决定聘请我们作他们的常年法律顾问。经过我们的艰苦努力,所有的诉讼都了解了,单位很满意。我们也制定出了完备
的合同范本,在此之后,该单位只要对合同做一些微调即可。问题来了,这意味着我们的工作做得越好,下一年续签的可能性越小。
其实不然!
因为我们的观点是这样的:
(1) 我们从没有在不明白我们的顾问单位的“经济交易实质”或者“商业目的”的情况下,就从范本库里面拿一个合同草草了事。
就像“一个人不可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一样, 世上也没有完全相同的交易,我们在理解商业交易的经济实质以后,我们往往特别关注每一个可能出现风险的细节。
(2)就当前的情况来看,我们的“上帝”(客户即上帝)可以对法律问题莫不关心,可以不关心法律风险(实际上不可以),但您如果还不关心税务
问题,我们就不知道你还关心什么问题。我们的团队律师中,有精通税务的崔清寒律师(盈科合伙人律师,同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精通税务)和李华
律师(盈科创始合伙人、精通公司法和税法)。
( 3 ) 律师很忙,尤其是我们的合伙人律师,可获得客户的机会很多。如何保证不会因为我们的忙,而降低对客户的服务质量?只有靠团队的力量!盈科
公司部门拥有60余名专业律师,由于实行精细化的分工,就像我们专门针对商业零售行业所做的研究一样,我们对顾问单位的情况往往提头知尾。
(4)对笔者来说,律师已经不是一个“谋生的职业”,帮我的“上帝”解决问题,获得经济价值,我能获得报酬,还能获得“成功的快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