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时声明和保证通用条款范文
双方各自向对方声明与保证以下各项:
一、主体资格:依法组建、有效存在、信誉良好;
二、有权签约和履行:具有并能拥有必要权利和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订明的义务;
三、自身履约无障碍:无任何其自身的原因阻碍本协议至生效日起生效并对其产生约束力。
四、合法履约:履行本协议订明之义务,不会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其作为合同一方的或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其他合同;
五、协助履约:在本次股份转让过程中,尤其在满足或实现先决条件、办理过户手续和信息披露等事项中,应互相充分协商、紧密配合、积极支持。
六、转让的股份权利无瑕疵:股份现确实为其持有,并处于完整状态,且未设任何质押、留置、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益。
七、股价款的保证:受让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资金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
北京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律师:崔清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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