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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法律顾问风险提示: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及风险防范

1)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首先提出的,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顾问风险提示:对用人单位而言,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劳动关系时,最好要求劳动者提出辞职申请,然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

(2)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顾问风险提示:注意这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不能附加条件的,通知期满后,即使用人单位不批准劳动者也可以离职。在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在用工实践以及规章制度中,最好不要有具体的法律规定提示,仅告知劳动者双方按法律规定处理即可】。

3)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顾问风险提示:用人单位非因资金周转不足等客观原因,最好不要拖欠工资等,以防劳动者以此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并索要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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