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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 公司法律顾问自荐信

合同起草法律风险防范

财富的一半来自合同,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财富的积累通常也是通过与其他市场主体签订各种商务合同来实现其预期目标的。商场如战场,合同的签订往往与风险同行,如何从法律角度防范合同风险,是所有企业必须考虑的问题。具体来说企业在合同起草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注意合同性质界定的确定性。市场交易的复杂化导致表现交易形式的合同必然会被划分为性质不同的类别

公司虚假设立警示

针对公司设立阶段出现的虚假出资、虚报出资等问题,我国公司法作出了相应的处罚措施,这些也属于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中可预见的风险点,公司设立人员应当对此引起高度重视。现就上述问题可能导致的法律责任归纳如下,希望能够对投资者有所帮助。    1、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在设立过程中虚报注册资本、提交

传真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

场经济是充满竞争的经济,企业无论大小,时刻都面临着各种形式的竞争,有产品、服务质量的竞争、有价格的竞争、有人才的竞争等等。科技的进步使得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演越烈,企业出于缩短交易时间之考虑,传真合同随之被企业广泛接受并应用。由于传真合同的原件与复印件难以区分,通过这种形式签订的合同风险往往也更大。因此,企业在以传真合同形式签订合同时应加大风险防范意识,具体来说需要注意如下几个事项: &nb

法律风险防范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及企业家面临的法律风险刑事法律风险刑事法律风险是指触犯刑法的风险,也是最致命的风险,轻则牢狱之灾,如中国首富牟其中犯信用证诈骗罪、云南红塔集团的褚时健贪污罪、爱多胡标因虚报注册资金被判刑,重则是杀头之祸,如亿万富翁袁宝璟等雇凶杀人被执行死刑等,或者被犯罪分子盗窃、抢劫、绑架甚至杀害,如周锦新当街遇害案。因此,企业和企业家在经营过程中,尤其是在投资、融资、交易等方面依法办事。二、经营管理风险

福布斯落马榜启示:不做法律风险中的裸泳者

    随着国美黄光裕涉案消息见诸报端,给这个1929年以来最寒冷的冬天,增添了几分让人难辨东西的雾霾,无论中国首富的命运最终如何,但这一切足以让人感到在法律风险中裸泳的尴尬。细细数来,就2008年倒下的资本大佬足足有18位之多,例如富不敌法的黄光裕、公路大王刘根山、资本权贵王益、董正青等等   通过对中国企业及企业家法律风险风险进行了深入研究,《

企业特许连锁化的前提条件

通俗地讲,特许经营就是特许人“销售自己经营的生意”,即特许人销售(向被特许人提供)成功的经营模式、经营专有技术、商标等,被特许人(加盟者)向特许人付钱(加盟费、使用费、培训指导费等)购买。也就是说,特许人不只是将自己开发的商品和服务提供给被特许人,还包括指导加盟者以何种方法、怎样的价格将商品和服务提供给最终客户或消费者。由于特许人是将自己拥有的经营资源、特许组合提供给加盟者,加盟者也应支付相应的特许经营费用。所以,企业实现特许连锁化成功的第一条件应是“现实地正在经营中”。如果企业本身没有实际经营,又怎能教会加盟店如何去经营?这也是《条例》要求特许人应当符合“两店一年”基本条件的出发点。 ...

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后的措施与加盟商义务

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合同终止后处理措施条款较多,通常包括: 1. 特许加盟店的关闭。在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后,被特许人必须关闭自己的加盟店。 2.停止使用商标、标识。在特许经营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在合同终止后被特许人不得再继续使用获得使用许可的商标,并应除去物品上的商标或将该物品废弃或将该物品返还特许人;被特许人不得将贴附商标的物品转让给他人。同时,与特许经营合同期限一样,被特许人在合同终止后,也不能

中小企业为什么要私募融资?

中小企业进行私募融资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私募融资可以帮助企业改善股东结构,同时建立起更加合理的治理结构、监管体系、法律框架和财产制度。无论对于国有企业还是对于民营企业,这一点至关重要。第二,私募融资可以帮助企业较好的解决员工激励的问题,建立起有利于上市的较完备的员工激励制度。第三,私募可以通过引入战略资本帮助企业迅速扩大规模,从而在未来上市的时候更容易获得投资银行的调研支持和投资者的追捧,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资金不足的困境。第四,私募投资人所携带的市场视野、产业运营经验和战略资源必将帮助私募企业更快的成长和成熟。私募融资可以在比较短的时间内改善企业的收入、成本金额够,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并最终带来企业业绩和股东价值的提升。比较而言,私募战略的投资人更加着眼于未来市场的长期利益,而不像金融投资人那样往往寻求短期的投资回报。 ...

企业清算的财务管理

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
企业清算  第七十四条 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解散、破产或其他原因经批准宣布终止时,应对企业财产、债权、债务全面清算。  第七十五条 企业自宣告终止之日起,应按国家及企业章程的有关规定组成清算机构,负责对企业财产清算的日常工作: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收取企业的债权、偿还企业的债务,向投资者收取已认缴纳而未缴纳的出资,清结纳税事宜,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将清算意见提请企业投资者通过后处置企业剩余财产。 ...

企业的成本和费用管理

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
成本和费用  第四十七条 企业的成本和费用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支出。包括商品进价成本和为经营商品或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商品流通费。   第四十八条 企业的商品进价成本分为国内购进商品进价成本和国外购进商品进价成本。  (一)国内购进商品进价成本包括国内购进商品的原始进价和购入环节缴纳的税金。税金是指企业收购不含税农副产品时支付的税金。出口商品退税款抵扣当期出口销售商品进价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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