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律师:010-59626922 400-8150-520

人力资源风险防范 合同风险防范 公司设立风险防范 公司治理风险防范 公司税务风险防范

导航

分页:[«] 1[2] [3] [»] 

[置顶] 公司法律顾问自荐信

企业为员工解决北京户口后可能面临的相关法律风险

公司为员工解决北京户口,对员工来说,应该是十分难得的,员工应该珍惜公司给予的工作条件,积极在公司提供的平台上发挥所长,为公司做出个人的贡献。在北京,能够为员工,尤其是应届毕业生解决北京户口的公司,主要是高新技术企业和一些国企,相对而言,高新技术企业能够争取到这样的指标更加难得,但实际上,很多企业看来,北京户口指标成了鸡肋,为什么呢?因为企业发现,为员工解决户口,尽管可以成为招徕部分优秀毕业生加盟企

未到法定退休年龄,提前让其内退是否剥夺了若动者的劳动权利?

    如果公司的内退政策通过全体职工讨论,经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同意,按照国家的规定制定了合法的“内部退养”规章制度,未到法定退休年龄,企业也可以让员下提前退休,此种情况下,不应该认为剥夺了劳动者的劳动权利。但是,国家关于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任何时候也没有规定“内退”可以强制施行,如若企业强制执行,则劳动者可以通过向本企业申诉、劳动部门仲裁、法院诉讼等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北京法律风险防范律师: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约定哪些违约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这条规定,明确了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为违反服务期和竞业禁止条款。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较长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间的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企业家法律风险防范之:企业家继承风险防范的7点事项

对于企业家特别是民营企业家而言,继承不明会造成不可避免的法律风险和纠纷,虽然有法定继承作为"定纷止争"的底线,但是所引起的纠纷极易导致亲情破裂,并且仍然会对企业有十分不利的影响,比如张明娣就是因为和郑松菊在遗产分配上的分歧导致了郑对其儿媳身份的否定,不论最后哪一方胜诉,婆媳关系的彻底决裂已再所难免,对公司的损害也难以挽回了。再试想幸运躲过继承纠纷的海鑫集团,如果依据法定继承顺序,就应由李海仓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均分财产,还可能涉及到兄弟姐妹等其他家族成员,这样一来势必会造成企业股权的四分五裂,海鑫的前景也就让人难以预料了。

...

尽职调查在境外并购中的风险防范角色

尽管中国企业海外并购能源资产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但暗礁险滩尤在,在某些国家甚至风险更盛,为此,国务院国资委近日专门对一些中央国企的海外投资冲动提出警告。在进行海外并购的时候,中国企业不得不对可能面临的投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而专业的尽职调查将协助企业很好的完成并购前的风险控制。然而,在中国企业筹备海外并购项目的过程中,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有时被认为是一项不重要的准备工作,不仅内容琐碎、缺少技术含量,而且耗费时间和精力。这种想法如果被广泛认同,便会成为一种误区。


...

电子支付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技巧

电子支付业务涉及银行法、证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财务披露制度、隐私保护法、知识产权法和货币银行制度等法律法规。目前,我国电子支付立法相对滞后。现行许多法律都仅适用于传统金融业务形式,在电子支付业务中出现了许多新的法律风险。
【案例介绍】
2003年10月,陕西某印刷厂电话频频响起,原来,该厂郑厂长正与广西一家贸易公司联系生意。贸易公司承诺:该贸易公司有大量“水货”,都是从海上走私进来的,未交关税。如果印刷厂要货,价格比国内便宜1/3,货到后验质入库付款。
...

交易对象资信法律风险防范

交易主体审查是合同利益维护的基本工作,也是企业在普通交易中容易忽略的一个环节。多数企业都会注意到灭对交易条款和交易商业价值的审查,但常忽略对主体资格和资信进行实质审查。实际上,纯粹的技术性审查并不能最大限度避免营销合同风险,但如缺乏基础的主体审核,给企业造成的害往往更加严重。
【典型案例】
某土产公司于2000年派业务员张某随带公司介绍信和盖好公章的空白 合同纸一份去某市联系业务。临行前,公刁经理吩咐张某:这次去某市主要为了土产公司订购干果,果的品种可由张某自行决定。张某到达某市后,发现当地香蕉特别便宜,而且质量很好,就找到该市果品公司商洽,双方订立香蕉和芒果干合同一份,其中香蕉5吨,每公斤0. 6元,芒果干1. 5吨,每公斤5元,共计价款人民币10500元。合同订立后,张某即随同果品公司的送货车回到土产公司。货到土产公司后,公司以张某自作主张,不承认其所订合同为由拒收,果品公司的送货人则将货卸桩土产公司门口后将车开走。
...

劳动争议风险:事实劳动关系法律风险防范

劳动合同是用工双方劳动关系的凭证,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有的企业为了管理起来不受所谓的“约束”,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事实劳动关系的现状常使企业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维护。
【典型案例】
邢先生在北京某电子公司做销售工作。2006年12月,他发现自己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遂要求公司人事部与自己续签新劳动合同。“公司正准备经理,等新的经理来了再说吧。”人事经理给了他这样一个答复。一月过去,邢先生的合同已经过期,公司还没有跟他续订合同。2007年3,新的经理终于上任了。新官上任三把火,这位新官的第一把火就烧在了人的身上——决定大幅裁员。邢先生跟其他一些员工一样,收到了公司发出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

企业如何保护好自己的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其自身特征与专利保护、商标保护、著作权保护有着根本的差别。同时也正因为这种差别,使企业在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手段上获得更大的选择。以技术信息而言,在符合专利保护要件条件下,既可以申请专利保护,也可以采取商业秘密保护。至于选择什么样的保护手段则应当根据企业的自身特点,及需要保护的内容的不同而区别对待,以期达到最佳的保护效果。
  以商业秘密保护和专利保护比较而言,商业秘密的独占性不是依靠任何专门法律而产生的,而只是依据保密措施而实际存在的,而专利权则由专利法直接赋予,不能靠当事人的行为而自然产生;商业秘密保护不能公开秘密信息,而专利保护必须公开;商业秘密不具有法定的排他性,而专利权人的独占权具有法定的排他效力;商业秘密的保护期不固定,视权利人采取的保密措施等情况而定,而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固定的等等。
...

公司章程与法律风险防范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所必备的,规定其名称、宗旨、资本、组织机构等对内对外事务的基本法律文件,是公司的股东(或投资人)依据法律的规定通过相应程序制定的公司组织体自治领域范围内的“宪法性”文件,是公司治理的最高行动指南。公司章程作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规则,在公司存续期间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公司章程的法律风险防范也是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的重点。目前,公司章程的风险点主要

分页:[«] 1[2] [3] [»] 

Powered By Z-Blog 1.8 Spirit Build 80722 Using ThinkTwice Theme Designed By Sino Blog

Copyright xxxx-xxxx Your WebSite. Some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