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采取如下办法来明确加班工资的支付,既不增加企业用工成本,又维护人员的稳定,减少劳动争议纠纷的发生。
企业可采取如下办法来明确加班工资的支付,既不增加企业用工成本,又维护人员的稳定,减少劳动争议纠纷的发生。
企业可采取如下办法来明确加班工资的支付,既不增加企业用工成本,又维护人员的稳定,减少劳动争议纠纷的发生。第一,首先明确对每一个普通员工张三,单位愿意支出的具有竞争力的月用工成本为多少,正常的工作时间为多少。如某餐饮公司招用一个普通服务员,月工资为2200元,每周工作6天。第二,在劳动合同中劳动合同、薪酬通知单或者薪酬管理制度中明确约定,张三的基本工资为每月800元或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且该“基本工资”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第三,制定一个员工薪酬通知单或者工资条,告知员工其每周工作天数通常为6天,即每周可休息一天,具体工资组成为基本工资800元、加班工资为300元[800/21.75*4*200%]。其他部分1100元可作为奖励、补贴发放。本文作者联系方式:刘砚洁律师 13810525052